培养管理文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培养管理文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为全面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把自己塑造成思想道德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 学习成绩突出,能创造性地开展科研工作,中期考核成绩良好以上;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五)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公认的优秀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做出较大贡献;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二、评选办法
(一)平时表现考核(满分20分)
包括政治表现,品德修养,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劳动态度及卫生习惯等情况。
考核办法:基本分15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平时表现进行加分或减分。
1.加分标准:由学院领导、院研究生会对研究生科研实验室进行检查,每学期评定一次。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每位同学加1.5分;检查结果为良好的,实验室每位同学加1分;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不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减分标准:
(1)依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细则》中对个人纪律和值日生职责的规定,根据学院领导、院研究生会对研究生科研实验室检查结果中对个人纪律和值日生所扣的分值。
(2)依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日常管理及出勤考核制度》中规定的扣分标准进行减分。

(二)课程成绩考核:自然科学类专业(满分40分)
得分计算方法:[∑(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0.4
英语免修的,学分不计算在内。

(三)科研考核(满分30分
根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参评研究生的科研积分,分数最高者得满分30分,其他研究生的科研考核得分 = 本人科研积分/最高积分*30。
(四)加分与减分(满分10分)
根据加分与减分标准,该项得分最高10分,若某位研究生累计加分超过10分,则按照10分计算,其他研究生该项得分=本人积分/最高积分*10。
加分与减分标准
(1)加分(累计加分)
曾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做出突出成绩者加1-2分。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为研究生集体争得荣誉者加1-2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者1-2分。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加2分。

(2)减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次减0.5分 。
不遵守纪律,受到点名批评的减0.5分。
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者每次减3分、受到院级通报批评者每次减1分。
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减5-10分。

三、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1.3.19